離婚補償的情況具體有幾種
作者:未知 來源:互聯網 時間:2020-09-29
離婚損害賠償是基于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有法定過錯行為,那么在離婚的時候無過錯方才能要求過錯方作出損害賠償。離婚經濟賠償與離婚損害賠償是不一樣的,,因此在離婚的時候若要求對方做出經濟補償的話,,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,。1,、要求夫妻約定婚后財產是歸各自所有的。2,、請求支付經濟補償的一方一定要是對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一方,。3、提出經濟補償需要在離婚的同時提出,。同時滿足上述三個要求的,,才能主張經濟補償。
一,、離婚補償的情況具體有幾種
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給予的經濟補償,。離婚經濟補償應滿足什么條件呢?
(一)首先,雙方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,。
適用家務補償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夫妻對婚后財產進行了約定,。這種約定只能是對婚后財產的約定。針對此種情況,,如果離婚時按 照約定分割財產,,則對那些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。如果雙方約定只是針對婚前財產,,或者約定婚后財產為共同所有,,則不適用該條規(guī)定。因為,,如果未約定夫妻婚后財產分割的方式,,夫妻婚后的財產大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則不會出現對一方不公的現象,。
(二)其次,,請求方必須付出較多家庭義務。
首先,,這里的義務是指家庭義務,,也就是“撫育子女、照料老人,、協助另一方工作”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義務,。如果是其他方面的義務,,則不適用這里的補償規(guī)定。其次,,對家庭義務付出較多,。如果雙方付出基本相等,也就不存在誰補償誰的問題,。
(三)最后,,需要在離婚時提出,。此處有嚴格的時間限制,只能在離婚時提出,,不能是離婚之前,,也不能是離婚之后。
二,、離婚經濟補償標準是什么
離婚經濟補償的數額要考慮以下因素:
1,、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。獲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有形的財產價值,,如收入,、購置的房產等,而且包括無形的可期待性利益,,如文憑,、執(zhí)照、專業(yè)職稱,、尚未獲得利益的知識產權等,。在確定補償數額時,既應考慮少付出義務的一方因而獲得的有形財產價值,,更應考慮因之獲得的無形的可期待財產利益的價值,。
2、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,。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夫妻分別財產制的限制,。這種根據付出家務勞動的強度和時間、協助對方工作的多少來確定補償數額,,實際上就是將家務勞動和協助工作的價值貨幣化,。為此,可以將向市場購買同等工作量的家務勞動所需要的價格,、雇用他人需要花費多少成本作為參考因素,。
3、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,。如果對方的經濟能力無法達到受補償方的要求,,即使確定了高額的補償數額,在實際操作中因為不能實現則沒有任何意義,。
免責聲明: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,,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。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,,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,,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,保證您的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