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妻管嚴”算是家庭暴力的表現嗎,?
作者:IN律師團隊 來源:互聯網 時間:2020-03-06
情景再現
趙某結婚之后,將丈夫龔某管得非常嚴,,而趙某的丈夫也非常害怕她,,有時其丈夫回家太晚,趙某便對龔某進行毆打,。龔某的朋友都說他是“妻管嚴”,,那么,“妻管嚴”算是家庭暴力的表現嗎,?
律師解答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2條明確規(guī)定,,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發(fā)生的,沒有規(guī)定是男性對女性,,對老人,、孩子,女性也可能是侵害者,。據某市婦聯的一組數據,,在2013年全年接到的1885起家庭暴力事件投訴中,有99.4%都是女性遭遇家暴,,這就是說還有極個別情況是女性實施的家庭暴力,,雖然這個比例很低,但是在實踐中的確存在這種情形,。對于“妻管嚴”是否屬于家庭暴力的表現,,是需要根據妻子對丈夫實施的行為性質來確定的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
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,,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,、捆綁、殘害,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,、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、精神等侵害行為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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